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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人员提拔

行政拘留人员提拔
社会的和谐发展离不开法律的保障,对违反刑法相关规定的个人或集体是需要依法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行为人应该接受何种处罚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节决定的。
2024-03-03 08:49:03 已帮助457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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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人员待遇
  中组部人社部监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待遇

  一、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

  (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

  (二)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捕在逃的,停发工资待遇。

  (三)公务员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和行政拘留期间,未被开除的,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期满后的工资待遇,根据所受处分相应确定。行政拘留人员待遇如上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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