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8、有限合伙基金经营范围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
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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