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伐林木罪有这些特点哈。
首先,主体是一般主体,啥意思,就是只要达到了要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并且有这个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这个罪。
其次,它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以及林木的所有权,这就意味着不能随便破坏国家的森林资源和林木。
然后,行为表现就是盗伐森林或者其他的林木,而且得数量比较大才行。
一般来说,以 2 到 5 立方米的木材,或者 100 到 200 株幼树作为起点,如果没达到这个数量,可能就不算盗伐林木罪。
最后,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也就是说犯罪者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林木资源造成破坏,却还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要是符合以上这些特点,那就构成盗伐林木罪,必须得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