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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罪的特点

盗伐林木罪的特点
刑事犯罪是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消极因素的综合反映,并且这种反映表现的领域和强度,与一个国家社会变革的深度和广度密切相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现代犯罪的类型有很多种,刑法中对于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类型都进行了相应的分类,刑事犯罪的种类很复杂。
2024-11-14 14:00:33 已帮助37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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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伐林木罪的特点

盗伐林木罪有这些特点哈。

首先,主体是一般主体,啥意思,就是只要达到了要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并且有这个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这个罪。

其次,它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以及林木的所有权,这就意味着不能随便破坏国家的森林资源和林木。

然后,行为表现就是盗伐森林或者其他的林木,而且得数量比较大才行。

一般来说,以 2 到 5 立方米的木材,或者 100 到 200 株幼树作为起点,如果没达到这个数量,可能就不算盗伐林木罪。

最后,主观方面是故意的,也就是说犯罪者明明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对林木资源造成破坏,却还是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要是符合以上这些特点,那就构成盗伐林木罪,必须得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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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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