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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范围和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的范围和受理范围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委员会处理争议案件,应当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先行调解,及时裁决。
2024-11-15 16:25:41 已帮助440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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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的范围和受理范围

劳动仲裁的范围主要涵盖这些方面:首先是因为确认劳动关系而产生的争议;接着是在订立、履行、变更、解除以及终止劳动合同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还有因除名、辞退以及辞职、离职等情况引发的争议;另外,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还有劳动保护等方面产生的争议;以及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方面出现的争议等等。

其受理范围是:得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畴;要有明确的被申请人,以及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要在法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内;并且得属于本仲裁委员会管辖范围。

通常来讲,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纠纷的关键途径,它能够有效地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不过要注意,不同的地区在具体规定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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