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就是心里想着要和别人订立合同,然后把这个想法给表达出来。
这个表达出来的意思得符合一些规定,得内容特别具体、确定,还要让人家一答应,要约人就得受这个意思表示的约束。
比如说,商家写着“特价商品,售价 100 元,欲购从速”,这就是典型的要约。
而邀请,就是心里盼着别人能给自己发出要约,像那些普通的商业广告、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之类的,都算邀请。
这些东西,只是在引诱别人来给自己发要约,自己可不受它们的约束。
概括来讲,要约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只要对方一答应,合同就成立;但邀请,只是为了吸引对方发出要约,它本身可不会产生合同关系。
判断的时候,主要就看内容到底是不是具体确定的,还有有没有表明自己会受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