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一个人已经被追究过刑事责任,一般就不会再去追究他自己的同样的刑事责任。
这背后的原因,就是“一事不再理”这个原则,意思就是针对同一种犯罪行为,不能搞两次或者多次的刑事追诉。
不过,如果之前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出现了很大的程序错误,或者证据有瑕疵,又或者有新发现的特别重要的事实之类的情况,那就有可能会引发再审程序,然后再重新去追究这个人的刑事责任。
但这种情况是比较特殊的,必须得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和依据才行。
总之,一般情况下已经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确实不能再被追究,不过特殊情况下可能会有那么一些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