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之间,通常是没有那种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合同关系的。
事业单位,大多是国家为了实现社会公益目的而设立的。
像国家机关举办的,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它们主要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这些活动,是为社会提供服务的组织。
要是有人员调动之类的情况出现,可能会按照相关规定去签订一些协议之类的东西,但这可不是典型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人事管理、薪酬待遇以及劳动保障等方面,它们的规定和操作跟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是不一样的。
具体到底是怎么回事,得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内部的规定来确定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