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为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起诉夫妻双方,拿到法院判决后,法院能直接强制执行夫妻双方名下包含配偶的财产。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要注意及时收集能证明该债务为共同债务的证据,如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等相关凭证。
(二)若为一方个人债务,一般只能执行负债方个人财产。不过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形成,法院可执行夫妻共同财产中负债方的份额。实践里法院会先分割共同财产确定负债方份额再执行。此时配偶若认为财产不应被执行,要及时向法院提出并证明该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