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诉讼管辖专题 > 民事法院的诉讼管辖

民事法院的诉讼管辖

民事法院的诉讼管辖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11-14 14:07:08 已帮助4231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民事法院的诉讼管辖

民事法院的诉讼管辖主要分成两部分,分别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主要是依据案件的性质以及影响的范围等这些因素,来决定由哪一级的法院来管辖。

像一般的民事案件,就由基层法院来管辖;要是遇到重大复杂的案件,那就得由中级法院或者高级法院来管辖。

而地域管辖,是根据当事人的住所地以及诉讼标的所在地等情况,来确定案件该由哪个地方的法院来管辖。

通常遵循的是“原告就被告”这个原则,也就是说由被告的住所地法院来管辖。

当然,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合同纠纷,就由合同履行地等法院来管辖。

不同类型的案件在管辖方面有着不同的规定,所以得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确定到底由哪个具体的管辖法院来受理案件,这样才能保证诉讼程序合法地进行下去。

要是对具体案件的管辖有不明白的地方,那可以去进一步咨询专业的律师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