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劳动仲裁裁决书之后,要是想申请不予执行这个裁决,期限是在六个月之内。
而且,得向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去提交申请。
在这六个月的期限里,当事人得把为啥不予执行的理由讲清楚,像仲裁庭的组成不符合法定程序,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假的之类的情况。
要是超过了这个期限才去申请,法院很可能就不会受理。
这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仲裁裁决出现错误或者不公正的现象,同时也是在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以及司法程序的公正性。
它就像是一道防线,能让当事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也能让司法程序更加公正合理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