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案情比较复杂,到了规定期限还没办法结束的案子,就可以经过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批准,然后把期限再延长一个月。
像那些处在交通特别不方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子,还有那些重大的犯罪集团案子,以及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子,再有就是犯罪涉及的范围很广,取证特别困难的重大复杂案子,这种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的话,就能够延长两个月。
要是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要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按照前面说的那些规定把期限延长完了,还是不能侦查结束的话,那就再经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可以继续延长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