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小孩改名字的理由的问题,有些市民认为,公民有姓名自由权,改名应该是件很容易的事。但警方提醒不要轻易改名,改名后会给生活带来很多不便。
改名后,新的名字必然与原有证件的姓名产生冲突。户口簿上的名字可以在公安部门改,其他证件如信用卡、养老保险、房产证、出国护照、驾驶证等必须到相关部门逐一更改。而对于有些不能更改原件的证件,改名者在每次使用时,都需要出示户口簿证明曾用名和新名字属于同一个人,这无形中也会带来一些麻烦,因为一旦别人不相信,还需要当地公安再次出具证明。
对于改名理由合理的市民来说,需办哪些手续呢?一名户证民警告诉记者,未满18周岁的要更改姓名,由本人或其父、母提出申请,父母离异的18周岁以下子女更改姓名,必须经父母双方同意。18周岁以上的公民,一般不得变更姓名,确有正当理由,由本人提出申请。所需材料是:申请变更姓名的书面报告;本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变更的证明;其他所需的相关材料等。市民可持上述证明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经批准更名的,可按新的姓名办理二代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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