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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你得知道,按照咱们国家法律法规的这么一条款,就是那个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嘛,要是有一个人在结婚之后又跟别人搞上了,或者是在外面跟别的人住在一起,那他/她的配偶就有权利去告这个人,让他/她赔偿损失。
1、侵犯当事人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为。2、侵犯家庭成员人身权利的行为,如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3、侵害家庭成员间合法财产权益的行为。4、破坏合法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拐骗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擅自泄露收养秘密等。5、破坏婚姻家庭管理秩序的行为。
1、首先是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2、其次是侵犯家庭成员的人身或财产性权利的行为;3、最后是针对公法益的,主要是破坏合法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
1、首先是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2、其次是侵犯家庭成员的人身或财产性权利的行为;3、最后是针对公法益的,主要是破坏合法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
1、首先是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2、其次是侵犯家庭成员的人身或财产性权利的行为;3、最后是针对公法益的,主要是破坏合法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
1、首先是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2、其次是侵犯家庭成员的人身或财产性权利的行为;3、最后是针对公法益的,主要是破坏合法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
1、首先是侵犯婚姻自由的行为;2、其次是侵犯家庭成员的人身或财产性权利的行为;3、最后是针对公法益的,主要是破坏合法婚姻家庭关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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