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工伤赔偿专题 > 工伤鉴定专题 > 嘉兴市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嘉兴市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嘉兴市工伤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03-03 17:58:39 已帮助3537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嘉兴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规定,嘉兴十级工伤鉴定标准为,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10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8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9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10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