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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宅基地审批新政策

天台宅基地审批新政策
农村宅基地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户对宅基地上的附着物享有所有权,有买卖和租赁的权利,不受他人侵犯。房屋出卖或出租后,宅基地的使用权随之转给受让人或承租人,但宅基地所有权始终为集体所有。出卖、出租房屋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农户建造房屋及小庭院使用土地,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024-11-15 17:22:33 已帮助320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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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宅基地审批新政策

天台宅基地审批的新政策大概是这样的:首先,得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之类的相关规划才行。

申请的人得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且在本集体里面已经没有宅基地

要是想申请,就得向所在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去提申请,然后经过村民会议讨论通过了之后,再上报给乡镇人民政府去审核,最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来进行审批。

在审批的过程当中,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还有用地条件等方面进行特别严格的审查,就像要看看是不是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之类的。

另外,各个地方可能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制定出一些具体的细则和补充规定,比如说对宅基地面积的限制之类的。

总的来说,新政策就是为了把宅基地审批给规范起来,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让农村的土地能够得到合理的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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