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司法鉴定专题 > 管教所未成年人的减刑

管教所未成年人的减刑

管教所未成年人的减刑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为人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由于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行为人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2024-11-14 14:52:43 已帮助4820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管教所未成年人的减刑

未成年人在管教所服刑的时候,要是符合一定的条件,那是可以依法减刑的。

按照法律来讲,那些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执行的这段时间里,如果能认真遵守监规,好好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的表现,或者有立功的行为,就可以减刑;要是有重大立功表现的,那肯定得减刑。

对于未成年人,司法机关会特别注重对他们的教育和改造。

在认定减刑条件的时候,可能会适当放宽一些。

比如说,判断有没有确有悔改表现,就会把他们在管教所的日常表现,还有思想认识的转变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

而且,减刑的幅度和时间之类的,也会根据未成年人的特点以及他们的改造情况,进行合理的裁定,目的就是为了促进未成年人更好地改造,让他们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