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遂宁,离婚之后小孩的抚养费,一般是依据父母的收入情况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这些因素来决定的。
通常情况下,是按照不直接抚养小孩那一方每个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来给抚养费。
要是得负担两个以上小孩的抚养费,比例就可以适当地提高一些,不过一般来说,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要是没有固定收入,就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按照上面说的那个比例来确定。
要是有特殊情况的话,那这个比例是可以适当地提高或者降低的。
具体到底要给多少抚养费,得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由法院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判决。
并且,抚养费得定期给,如果有条件的话,也可以一次性给完。
要是其中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了,那就可以用他的财物来折抵小孩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