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股东会是不用因为公司的债务而承担啥责任的。
因为公司本身是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得用它全部的财产去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股东,也就仅仅是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为界限,来对公司承担责任。
不过,如果出现了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况,还跑去逃避债务,把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严重损害了,就像股东和公司的财产混在一起,或者股东过度控制公司之类的。
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股东就有可能得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总而言之,一般情况下,只要股东会按照规定出资并且履行好自己的股东义务,那就不用对公司的债务负责,除非碰到了那种特定的违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