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多久要鉴定
伤残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 职工发生
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
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
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都是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一般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同时提交工伤认定书
复印件、和
病历资料。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都是分批进行,或一季度、或按月,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但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