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m.64365.com
微信扫码,关注律图公众号 免费问律师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以上回答没解决问题您的问题,可以到律图网咨询。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