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双方是否接触并不是断定事故责任的必要条件。同样,也并不是所有的
无接触交通事故,司机都要担责,这主要取决于事故发生的原因。从无接触交通事故来看,被认定责任的开车人,都存在过错,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这种过错,主要包括
违法行为和不文明驾驶行为。比如:
违停、乱用远光灯、该让行没有让行等等,这些违法行为,一旦成为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不管车辆有没有发生接触,都将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规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