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关系终止的四类事由是这样的:首先,当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就说明他能够自己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也就不需要监护。
其次,要是监护人丧失了监护能力,像突然得了病或者有了精神障碍之类的,导致没法再履行监护的职责了,这也会使监护关系终止。
再者,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这是很明显的能让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况。
最后,还有人民法院认定的其他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比如说监护人严重侵害了被监护人的权益等,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去进行认定和裁决。
当监护关系终止之后,如果被监护人还需要监护,那就得按照法律规定重新去确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