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西,离婚有个冷静期,时长是 30 天。
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那天开始算,30 天之内,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想离了,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
前面说的 30 天期限到了之后,再往后的 30 天里,双方得亲自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
要是没去申请,那就相当于把离婚登记申请给撤回。
大家要注意,这个冷静期制度主要是为了让夫妻能理性对待离婚这件事,让他们冷静下来好好想想再做决定。
要是在冷静期里有一方反悔了,那离婚程序就得暂时停下。
具体怎么操作,有哪些细节,都可以去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