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罚款的强制执行是有时间限制的。
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逾期没履行行政处罚决定,那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就可以每天按照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来加处罚款。
而且,行政机关还能依照法律规定,把查封、扣押的财物拿去拍卖,或者把冻结的存款划拨过来抵缴罚款。
要注意,加处罚款的数额可不能超过罚款的数额。
在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之前,得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
催告书送出去十天之后,如果当事人还是没履行义务,行政机关就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要是执行对像是不动产,就得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行政罚款的强制执行必须得在法定的时限内进行,这样既能保障行政机关的执法效力,也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