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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欠债孩子的房产

夫妻欠债孩子的房产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2024-10-31 21:49:43 已帮助283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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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欠债孩子的房产

当夫妻背负债务时,通常孩子的房产不会被直接拿来偿还债务。

从财产的独立属性方面来讲,倘若孩子名下的房产是通过合法途径赠予的,并且其来源清晰合法,那此房产便属于孩子的个人财产

然而,倘若出现了恶意将财产转移至孩子名下以躲避债务的状况,债权人便可依据诉讼程序,行使撤销权

法院在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查并认定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后,极有可能会撤销那项房产赠予行为,接着对该房产进行处置,以用于偿还夫妻所欠的债务。

但这其中的关键在于,债权人必须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实确实存在恶意的情形,只有这样,才能够启动后续的撤销和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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