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当行政诉讼遭遇驳回时,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是可以再次提起诉讼的。
要是被裁定驳回起诉,只要把相关起诉材料补充完整,且符合起诉条件,就能够再次起诉。
就像之前因起诉状内容有欠缺而被驳回,补正之后就可以继续诉讼。
而要是被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这属于实体性判决。
倘若出现新的事实和理由,例如在原先的诉讼之后又找到了新的证据,该证据足以推翻原行政行为合法性的认定,那么就可以再次起诉。
不过,要是没有新的情况,只是重复起诉的话,法院一般是不会受理的。
总之,能否再次起诉,得依据驳回的类型以及是否存在新的事实和理由等诸多因素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