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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认笔录不是侦查人员

辨认笔录不是侦查人员
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依照相应的法定程序在当事人以及其他与该诉讼行为有关的参与人共同见证的情况的,就当事人相关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的程序就叫做刑事诉讼。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刑事诉讼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刑事诉讼的中心内容是解决被追诉者的刑事责任问题。
2024-10-31 21:49:08 已帮助20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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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认笔录不是侦查人员

辨认笔录必须由侦查人员来主持开展。

倘若不是侦查人员主持的辨认笔录,那在证据的合法性方面会有极其严重的缺陷。

依据相关法律条文,辨认有着法定程序,要求侦查人员对整个辨认过程进行主导,以此保证辨认活动能依法、公正且客观地进行。

如此一来,不符合此要求的辨认笔录很可能不会被法庭认定为有效证据

要是碰到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辩护人察觉到这种情况,就能够向办案机关提出不同意见,请求排除该份辨认笔录用作证据的可能。

并且,办案机关有责任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一旦发现辨认笔录不符合法定程序,就应当进行相应的修正或者给出合理的解释。

要是无法进行修正或者给出合理解释,就不能将其作为定案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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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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