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证人有着出庭作证的法定义务,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形。
就恶意贷款案件里的被告证人而言,一旦被人民法院通知,就应当出庭作证。
这样做有利于法庭准确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从而进行公正的审判。
但要是证人有正当理由,像身患重病,或者路途遥远且交通极为不便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导致无法出庭的,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以及视听资料等方式来作证的。
并且,当证人出庭作证时,必须如实陈述所知晓的与案件相关的事实情况,绝对不能作伪证。
一旦作伪证,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刑事诉讼中可能会被判定为伪证罪,在民事诉讼中则会受到妨害民事诉讼的处罚等。
总之,证人要清楚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公正和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