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主要分为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这几种类型。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用笔墨书写,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标注清楚年、月、日;而代书遗嘱等则要有两个及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进行见证等。
在继承顺序方面,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
倘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那么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这里所说的子女,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等。
这些规定明确了不同类型遗嘱的书写要求以及继承的先后顺序和范围,对于财产的合理分配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