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法院在开庭之后,会在规定的审理期限内给出判决。
民事案件要是走普通程序的话,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
要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只要经本院院长批准,就能再延长六个月;要是还需要继续延长,那就得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而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在受理之后的两个月以内进行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像那些可能会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是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出现法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就可以再延长三个月;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得继续延长,那就得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不过,具体的判决时间可不是固定的,它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案件本身的复杂程度、证据收集的情况,还有法官的工作安排等等。
这些因素都会让判决时间有所波动,所以不能确定一个确切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