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批捕犯人这一重要权力归属于人民检察院。
在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期间,当他们觉得某个犯罪嫌疑人有必要被逮捕时,就会精心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同时把案件材料以及相关证据一并提交给人民检察院,让其进行审查批准。
人民检察院在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展开细致审查后,依据相关法律条文。
倘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然清晰明了,证据既真实又充分,依法应当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并且确实存在逮捕的必要性,那么就会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反之,若不符合这些条件,就会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院的批捕权在司法程序中占据着极为关键的地位,它犹如一道坚实的防线,能够有力地保障公民的权利,同时确保司法公正得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