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要想生效,需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有两个及以上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其中一人负责代书。
这些见证人与继承人以及受遗赠人不能存在利害关系,以保证见证的公正性。
其二,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得在遗嘱上亲笔签名,同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这样能明确遗嘱的时间和各方的参与。
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表达,不能有虚假或被迫的情况。
并且,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像处分他人财产的那部分就无效。
倘若遗嘱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么所立下的代书遗嘱也是无效的。
只有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操作,才能让代书遗嘱真正生效,保障遗嘱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