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管辖权的移送遵循一次的原则。
在民事诉讼范畴内,被移送的人民法院若觉得所移送的案件依照相关规定不属于本院的管辖范畴,那就应当向上级人民法院请求指定管辖,绝不能再自行进行移送。
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案件在各个法院之间相互推卸责任,进而对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产生不良影响,保证司法程序能够有序且高效地推进。
其主要宗旨都是为了保障诉讼能够正常开展,避免出现管辖权被不当滥用的情况,或是因管辖权的无限次移送而导致司法资源被浪费,以及给当事人带来过多的诉讼负担。
总之,这些规定对于维护司法的公正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