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诉讼仲裁专题 > 仲裁专题 > 仲裁裁决后提出仲裁异议

仲裁裁决后提出仲裁异议

仲裁裁决后提出仲裁异议
仲裁一般是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体权益,是解决民事争议的方式之一。仲裁机构通常是民间团体的性质,其受理案件的管辖权来自双方协议,没有协议就无权受理。
2024-10-31 21:46:53 已帮助2936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仲裁裁决后提出仲裁异议

仲裁裁决作出后,倘若对其存有异议,便能够在法定的期间内去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符合特定的法定情形,像不存在仲裁协议,裁决的事项超出了仲裁协议的范围,亦或是仲裁委员会没有仲裁的权力,还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了法定程序等情况。

并且要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递交申请,且必须在收到裁决书后的六个月内提出。

而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则是在执行程序中由被申请人提出,同样要满足法定情形,比如仲裁裁决所依据的证据伪造的等状况。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情形所适用的法律规定以及程序要求是不一样的,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格外留意。

查看更多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