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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宣告无效的财产分配

婚姻宣告无效的财产分配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024-10-31 21:45:59 已帮助18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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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宣告无效的财产分配

婚姻宣告无效后,财产分配有着明确原则。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通常按共同共有来处理,不过若有证据表明属于某一方所有,那就另当别论。

对于因重婚而致无效的婚姻,其财产处理不能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财产权益。

在具体分配环节,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这里的无过错方,指的是在导致婚姻无效的缘由中不存在过错的那一方。

比如,一方故意隐瞒重大疾病致使婚姻无效,另一方就是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时能获得适当照顾。

并且,必须清晰区分婚前财产与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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