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宣告无效后,财产分配有着明确原则。
同居期间所得财产,通常按共同共有来处理,不过若有证据表明属于某一方所有,那就另当别论。
对于因重婚而致无效的婚姻,其财产处理不能损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在具体分配环节,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人民法院会依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
这里的无过错方,指的是在导致婚姻无效的缘由中不存在过错的那一方。
比如,一方故意隐瞒重大疾病致使婚姻无效,另一方就是无过错方,在财产分配时能获得适当照顾。
并且,必须清晰区分婚前财产与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