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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域管辖有哪些分类

特殊地域管辖有哪些分类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2024-11-24 14:32:36 已帮助215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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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地域管辖有哪些分类

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有这些类别

首先说说合同纠纷管辖哈,要是因为合同纠纷打官司,那可以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或者是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

接着是侵权纠纷管辖,要是因为侵权行为打官司,那能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

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再看看保险合同纠纷管辖,要是因为保险合同的事儿打官司,就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

最后是票据纠纷管辖,要是因为票据的事儿打官司,那就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

这些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特别有用,能让不同类型的案件清楚该由哪个法院管,这样既方便当事人去打官司,又能让司法资源合理分配,还能把纠纷好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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