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对于继承权的放弃与否完全由她自身的意愿所决定。
在法律范畴内,继承一旦开始,继承人便拥有表示接受或放弃继承的权利。
倘若女儿决意放弃继承权,那就需要在遗产处理之前,做出相应的放弃继承的表示。
倘若未作表示,便会被视为接受继承。
通常情况下,放弃继承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传达。
当然,即便通过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只要本人予以承认,或者有其他确凿的证据能够予以证明,同样应当认定其有效性。
一旦女儿依法放弃了继承权,她就不会再介入遗产的分配以及其他相关事务。
并且,这种放弃行为必须符合法律原则,不能对他人的利益造成损害,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