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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罚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加罚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依法享有广泛的、平等的诉讼权利,同时也承担必要的诉讼义务。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是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当事人履行诉讼义务,是为了维护诉讼秩序,保障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诉讼对保障一个国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利免受行政权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2024-10-31 21:45:27 已帮助16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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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罚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加罚滞纳金乃是行政强制执行的一种具体形式。

行政强制执行,指的是行政机关或者经行政机关申请的人民法院,针对那些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加罚滞纳金兼具惩罚与督促之效。

一旦相对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行政法上的金钱给付义务,诸如税款、罚款等,行政机关便会依法按日加处一定比例的滞纳金。

这样做的目的,一方面是促使相对人尽快履行义务,另一方面也是对逾期不履行行为的一种惩戒。

当相对人对加罚滞纳金的合法性存有异议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等途径来寻求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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