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在孩子一周岁内拥有哺乳假权益。
依据相关法律,她们生育后,婴儿一周岁内可享受每天两次、每次三十分钟的哺乳时间。
要是生育多胞胎,每多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就增加三十分钟。
且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能合并使用。
哺乳时间以及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都被算作劳动时间。
倘若用人单位违规侵害女职工哺乳期间的权益,女职工可借助劳动仲裁等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让用人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比如支付赔偿金等。
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女职工在生育后能有足够时间给孩子哺乳,兼顾工作与家庭,体现了对女职工权益的重视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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