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公司凭借自身全部财产去承担对公司的债务,而股东则是以自己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度来对公司负责。
然而,当出现特殊情况时,股东就得承担债务啦。
其一,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的有限责任,借此逃避债务,并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那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其二,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如果无法证明公司财产是独立于自己财产的,那也得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其三,在公司解散的时候,倘若股东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清算,致使公司财产出现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的情况,又或者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带来了损失等情形,股东就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