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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第三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根据《刑法》第313条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024-11-24 14:23:40 已帮助286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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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

第三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意思就是说,要是有个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或者裁定,他明明有能力去执行,却偏偏不执行,而且情节还特别严重,那这就构成了这个罪。

这个罪的构成要件是这样的:主体,是一般的人,只要是达到了刑事责任的年龄,并且有这个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算;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就是心里清楚自己应该去执行法院的判决裁定,可就是不执行;客观方面表现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并且情节严重,像那种隐藏财产、转移财产之类的行为就属于这种情况。

要是第三人真的构成了这个罪,那可能就要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可能要被罚钱;要是情节特别严重的话,那就得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也要被罚钱。

如果是单位犯了这个罪,那就要对单位判处罚金,还要对单位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面说的那些规定来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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