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形,虽说离婚协议上写着房屋归男方,可要是没去办理登记,那房屋的产权其实就没真正转移走。
从法律方面来讲,这房屋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还没办理变更登记之前,女方对房屋还是享有一定权益的。
我建议男方赶紧去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的手续,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这样就能保证他对房屋的所有权。
要是女方不肯配合去办理登记,那男方就可以通过打官司的途径,按照离婚协议的要求,让女方帮忙办理过户手续。
得注意,没办理登记可能会带来一些潜在的风险,就像房屋有可能被女方私自给处分之类的情况。
所以,男方得赶紧采取行动,把自己的合法权益给维护好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