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双方都承认有口头协议这回事,并且实际上也按照解除合同的约定把相关义务给履行,像完成交接,也不再追究违约责任之类的,通常就可以认定合同解除是有效的。
不过,如果双方对到底有没有解除合同这件事有争议,或者一方之后不承认有解除合同的口头约定,那可能就会在举证的时候遇到麻烦。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得用书面形式的,那就得用书面形式才行。
所以,为了防止以后可能出现的那些纠纷,最好还是用书面形式来解除合同,把解除的条件、时间等这些相关内容都明确地约定好。
总的来说,口头协议解除合同是有它的有效性,但是我们得谨慎对待,尽量用书面形式来确认一下会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