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就是当被继承人的子女比被继承人先去世,那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就可以代替先去世的长辈直系血亲来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而且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
转继承,是说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实际接受遗产之前就去世,然后这个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就会代替他去实际接受他有权继承的遗产。
转继承的份额,通常是以这个继承人原本应该得到的遗产份额为限度的。
这两种继承方式在适用条件、主体之类的方面都有差别,所以导致它们的份额规定也不一样。
具体到每个案子中,到底份额是多少,得根据实际的案件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