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妨害公务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

妨害公务罪,说的就是用暴力或者威胁的手段,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他们的职务。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那就是故意地去非法损害别人的身体健康,导致人家受重伤。

这两者主要的差别就在于行为的目的和侵害的对象不一样。

妨害公务罪主要就是为了阻碍公务的执行,侵害的对像是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之类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主要就是针对别人的身体进行暴力伤害,目的就是让别人的身体健康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

要是一个行为同时满足这两种罪的构成要件,那很可能就要数罪并罚

具体到底是不是犯罪,以及怎么量刑,得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像行为的手段、情节、造成的危害后果等等这些方面都得综合着考虑。

在司法实践当中,对这两种犯罪的认定和量刑都有非常严格的法律标准和程序,可不能随便乱来。

最新修订: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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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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