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主要由案件类型以及具体的司法程序状况来决定。
在民事案件方面,简易程序通常从立案那一天起,三个月内必须审结完毕,而开庭之后到宣判的时间就在这三个月内,一般来说会比较快,大概在开庭后的几天到几周就会宣判。
普通程序则需在立案后的六个月内审结,从开庭到宣判的时间跨度较大,可能是几周到几个月不等。
对于刑事案件,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要在受理后的二十日以内审结;倘若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还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普通程序一审的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开庭到宣判就在这个时间段内,特殊情况经批准还能进一步延长。
由此可见,不同类型案件的具体时长是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的,会因各种因素而有所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