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异议,就是说当事人或者是跟事情有利害关系的人觉得行政机关在进行强制执行这个行为的时候是违法的或者不太恰当,然后就向执行法院去提出不同的意见。
当事人可以在执行的过程当中提交书面的异议,执行法院得在 15 天之内去审查。
要是理由站得住脚,就裁定把这个强制执行行为撤销或者改正过来;要是理由不成立,那就裁定驳回。
要是对裁定不服的话,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去申请重新审查。
这个执行异议主要就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行为侵害到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提出异议的时候,一定要清楚地指出执行行为到底是哪里违法或者不当了,并且得提供相关的证据来支撑自己的观点。
不过得注意,不同的地区在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规定方面可能会有不一样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