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要是一方去买卖的话,得看具体的情形。
通常来讲,夫妻中的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私自处置共同财产,这种行为有可能属于没权利去处置。
要是第三人是善意的,并且是以合理的价格拿到了这个财产,那第三人就能拥有所有权,而另一方,可以向擅自处置的那一方去要求赔偿损失。
要是第三人明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财产是夫妻共同的财产,却还进行交易,那另一方就有权利说这个买卖行为是无效的,要求把财产给返还回来。
不过,在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内,一方进行的买卖,就像买家里用的生活用品之类的,这种行为一般是有效的。
总之,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单方买卖这件事,得把交易的性质、第三人是不是善意等等这些因素都综合起来考虑,才能判断它的法律效力到底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