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讲,要是把公民个人信息卖给别人或者提供给别人,数量达到 50 条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有 5000 元以上,又或者偷了、买了、非法提供他人的信用卡信息资料,这些资料足够用来伪造可以进行交易的信用卡,并且有一张以上,那就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要是在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给别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得到的公民个人信息,再把它卖给别人或者提供给别人,数量达到 500 条以上才会被定罪;要是偷了或者用其他办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量得有 5000 条以上才会被定罪。
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根据具体的情况,在数量标准上会有一点点不一样。
不过要记住,具体到底要不要定罪,还得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一起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