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讲,有这些方式来通知原告开庭时间。
直接送达这种方式,就是由法院的工作人员把开庭传票这类法律文书,直接送到原告手里,这样能保证原告签收了,也就清楚知道开庭的事儿。
还有邮寄送达,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之类的方式,把开庭相关的文书寄给原告,是以邮件的签收日期来确定原告有没有收到通知的。
要是原告下落不明,或者不能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办法,那法院就会采用公告送达。
在法院公告栏、报纸等媒体上发布公告,等公告期满了,就相当于已经通知到原告开庭时间。
不同的送达方式,都有各自适用的条件和程序要求,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挑选合适的送达方式。
要是原告没收到开庭通知,那可得赶紧跟法院联系,弄清楚相关情况,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诉讼权利。